一、受理范围
(一)针对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及其所属(代管)企事业单位党组织、党员违犯党纪问题的检举、控告;
(二)应由水利部综合事业局纪委受理的党组织、党员关于党纪处分或纪检部门所作出的其他处理不服而提出的申诉;
(三)对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的意见、建议。
二、举报方式
(一)网络举报
邮箱:zhsyjjcc@mwr.gov.cn
(二)书信举报
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街58号上善若水大厦
水利部综合事业局纪委
邮政编码:100053
传 真:(010)63204475
(三)电话举报
举报电话:(010)63203755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请您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对所提供的举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、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(二)请您真实、准确地填写您的联系方式信息,以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。我们将依法保护您的隐私权。
(三)举报内容要真实、准确、详细,对被举报人信息和违纪违法发生的单位、时间、地点、主要线索证据、涉及人员的姓名、隶属关系和基本事实等内容要交待明确,以便调查。
(四)提倡署名举报,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。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,优先办理,及时回复。
(五)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、调解和决定不服的申诉,可依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,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反映;对于应当通过调解、仲裁、行政复议或诉讼解决的有关问题,请分别向调解组织、仲裁机关、复议机关和司法机关反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