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团[2008]7号
转发《关于印发〈第八届“中央国家机关十大杰出青年”评选方案〉的通知》的通知
局属各团支部(各单位青年工作负责人):
现将部直属机关党委转发中央国家机关工委《关于印发〈第八届“中央国家机关十大杰出青年”评选方案〉的通知》(国工办发[2008]47号)转发给你们。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,精心选拔,确保质量,认真做好本次评选的推荐和组织工作。各单位在进行推荐时,要侧重考虑在水利发展与改革中做出了突出贡献,在本职岗位取得突出业绩,并在广大青年中产生较大影响的集体和个人;侧重考虑在抗击冰雪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,在参与、服务、奉献奥运过程中做出了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;侧重考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,开拓创新,甘于奉献,具有较强示范性,并能在广大青年中形成明显导向作用的集体和个人。
请各单位于2008年9月8日上午前,将推荐材料报局团委(推荐登记表、事迹材料、事迹简介各三份,并提供电子版)。局团委将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审定,并报请局党委同意后,择优向水利部直属机关党委、团委推荐。
联系电话:63204475 63204474
电子信箱:wyf@zhsyj.org.cn
附件:《关于印发〈第八届“中央国家机关十大杰出青年”评选方案〉的通知》(国工办发[2008]47号)
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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