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人[2008]227号
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水利部近日发出《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水明发[2008]47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水利安全生产。根据通知精神,结合我局实际,现提出做好国庆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认真组织学习通知精神
《通知》可从水利部网站(http://www.mwr.gov.cn/)通知公告栏下载。请按照文件精神,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,认真组织学习和传达。
二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
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,把安全责任落到每个环节、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。特别是在建工程和生产运行单位主要负责人,是本工程、本单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,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。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,把节日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实、抓细、抓好,确保不发生较大安全事故。
三、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
各单位要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和巡查,认真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,并将节日期间值班安排表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。在建项目负责人节日期间不得离开工地,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,确保信息畅通。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上报,要加强对事故的跟踪调查,及时报送事故处理情况。
四、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
各单位要切实贯彻落实有关通知精神,周密部署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。于2008年10月7日前,将本单位第三季度《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》报局人教处。
联 系 人:程 琳
联系电话:13810604005,010-63204490(传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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